很多有乙肝的准妈妈和孕妈妈都非常担心自己的乙肝会传染给孩子,那么乙肝会不会影响胎儿呢?我们一起跟着文章了解一下吧!
新娘为阳性怀孕须当心
一、妊娠要加重肝脏负担,女性乙肝在病毒活跃期,肝功能不正常时最好不怀孕,应注意避孕。曾患乙肝者经休息治疗后感染症状消失,肝功能恢复正常且保持稳定半年以上时间,最好待HBsAg转阴后或HBV-DNA阴性,在女性心身良好的情况下怀孕,是可以孕育出健康宝宝的。可根据乙肝病毒患者感染轻重不同,能否孕育有以下几种情况:
I.“小三阳”患者与妊娠。如果是“小三阳”,肝功能正常,HBV - DNA阴性者就可以怀孕。但是,妊娠会使准妈妈身体免疫力降低,因此怀孕期间要保持心情舒畅,规律地生活,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并适当进行锻炼。同时,要密切关注身体健康状况,定期到医院做肝功能检查。
II.“大三阳”患者与妊娠。在“大三阳”患病期间、HBV - DNA阳性、肝功能指标异常者,绝对不能怀孕!其一,复制活跃期的乙肝病毒会通过母体胎盘屏障垂直传给胎儿;其二,怀孕期间由于孕妇血容量增加、新陈代谢加快、内分泌改变等因素,使肝脏负荷加重,如果肝功能不好,将会“雪上加霜”,严重者可能危及孕妇的生命安全。因此,“大三阳”患者最好等到HBsAg、HBeAg、抗- HBe转阴后再怀孕。但“大三阳”转阴非常难,虽然某些药物能达到阴性效果,这仅是乙肝病毒的活性受到抑制,在停药或者身体抵抗力降低时,病毒又会“死灰复燃。”如果患者年龄较大,至少要在HBeAg转阴,HBV - DNA阴性及肝功能正常后才可怀孕。
乙肝患者什么情况不宜怀孕。
第一,现症急性乙肝患者,伴有明显肝功能异常,在病情没有稳定之前的,最好暂缓怀孕。
第二,乙肝病毒感染时间较长,肝功能损害严重,伴有明显的血小板减少,凝血功能障碍,脾功能亢进、出现腹水者,不宜怀孕。
第三,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损害明显,且异常波动较大,伴有白蛋白减少或白、球蛋白比值( A/G)倒置者,不能怀孕。
第四,慢性乙肝患者出现严重的肝外系统异常症状,如肾脏病变,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不能怀孕。
第五,有过妊娠史曾因肝脏负荷不能承受而终止妊娠者,或者乙肝病毒感染伴有其他妇科疾患者也不能怀孕。
总之,病毒复制期的乙肝患者,应该首先接受正规治疗,包括抗病毒和免疫调节治疗等,待肝功能恢复正常,病毒复制指标转阴或复制能力降低时再孕,这样对母婴健康均有利。如果B超检查肝脏已发展到肝硬化的程度,最好不要怀孕。对于活动性肝炎患者经治疗后,病情稳定达半年以上怀孕较为安全。乙肝患者一旦怀孕,应该终止使用各种具有肝毒性的药物,如抗生素、抗结核类药、治疗糖尿病的药物等。